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

我最愛做的事【作者:李忠縉】

我愛做的事是打電動,可以完PSP、PS2、XBOX360,還可以玩電腦,玩線上遊戲,例如:跑跑卡丁車、爆爆王或是彈彈堂。 我愛做的事是吃東西,不管是什麼東西,只要不要太苦、太酸的東西,我都會吃。
  我愛做的事是看書,特別是有故事性的小說,但要在光線充足的地方看,才不容易近視,而且在光線不充足的地方,也看不清楚,所以要在光線充足的地方看書,才不會讓視力增加負擔。
 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人、事、物,但是喜歡是一種欣賞,不可以太沉迷,要不然自己愛做的事,就會造成自己的煩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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